电池处置
旧电池和蓄电池处置说明(电池法)
与电池法相关的信息
以下说明适用于使用电池且不以原交付形式转售这些电池的人员(最终用户):
1. 旧电池免费回收 电池不得通过生活垃圾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义务归还旧电池。作为电池的经销商,我们有义务回收旧电池(已安装旧电池的产品除外),其中我们的回收义务仅限于我们目前或曾经作为新电池在产品范围内销售的电池类型,以及最终用户通常处置的数量。因此,您可以选择向我们退回旧电池(邮资自付),或将其免费送至我们在以下地址的发货仓库:
NZG Nürnberger Zinkdruckguss-Modelle GmbH
执行董事:Inge Ludwig 女士、Michael Ludwig 先生、Mark Ludwig 先生
Sigmundstraße 147 90431 纽伦堡
德国
2. 电池符号的含义 电池标有被划掉的垃圾桶符号(见下文)。
含有污染物的电池用化学符号特别标记。对于含汞量超过0.0005%(重量比)、含镉量超过0.002%(重量比)或含铅量超过0.004%(重量比)的电池,相应使用的污染物的化学标记可以在垃圾桶符号下找到——"Cd"代表镉,"Pb"代表铅,"Hg"代表汞。您也可以在随货文件或制造商的操作说明书中再次查看这些信息。

